純干貨!10月份增值稅申報,遇到這些問題怎么辦?學起!
點開網上申報界面,有沒有突然發現,10月征期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悄悄的發生了一些升級改變,那么,在申報過程中,有哪些問題,您可能遇到,該怎么解決呢?
Q1:我們是小規模納稅人,不是說系統升級可以自動取數嗎,怎么沒有呢?
12366答:本次網上申報系統升級,是針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網上申報系統的功能進行升級、完善。小規模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,企業還是需要自行手工填列。
Q2: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表(一)、《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》、《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》有些數據都自己生成了,我可以直接保存嗎?
12366答:自2017年10月份申報期起,網上申報系統將根據納稅人使用編碼情況,自動歸集并生成《增值稅納稅人申報表附列資料(一)》前4列,《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》第2至27欄次,《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》“項目與欄次“列和前4列數據,其中,《營改增稅負分析測算明細表》自動歸集的數據可手工修改,后續,我們也將對其他表格自動生成的數據增加手工修改的權限。對已使用“編碼”自動生成申報表數據的表格,納稅人填報時,請根據網報系統對集成數據所做的提示,進行核對,準確申報。
Q3:我們企業就是只有稅控票的企業,為什么數據都沒有自動歸集,還是要自己填列?
12366答:如您的企業在開票時有以下情況,為保證歸集數據的準確性,申報數據不取值,請企業自行填寫。同時,對未規范使用編碼進行開票的行為,應及時進行改正。具體有以下情況:
(一)開具發票未添加“編碼”;
(二)在編碼添加界面上選擇的“稅率”與發票開具界面上的“稅率”不符;
(三)添加“編碼”或者“稅收分類編碼”所對應的名稱,和發票界面或發票銷貨清單中的“貨物或應稅勞務、服務名稱”不匹配。
Q4:附表一第1、2列專票有自動取數、第3、4列其他發票沒有自動取數,要自己手工填寫,這樣正常嗎?
12366答: 申報系統對申報數據進行取值時,分別按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(包括電子發票)進行取數。如果企業在開票的時候,專票有完全按照“編碼”進行開具,而普通發票未完全按照“編碼”開具,就有可能出現第1、2列有自動取數,而第3、4列需自行手工填寫的情況。上述情況,企業自行填寫未取數的部分即可。
Q5:我們企業9月30日開具的發票,沒有累加到附表一自動歸集的數據里,怎么辦?
12366答:上述情況,有可能是因為9月30日的發票為離線開具,而申報時,企業未曾登錄開票系統,未進行抄稅。所以,系統取數時,無法正常提取到9月30日的數據。這種情況下,企業應先刪除附表一,登錄開票系統進行抄稅后,再重新進入網上申報系統進行取數,即可歸集到完整的數據信息。
Q6:我們是免抵退的企業,數據會自動歸集到免抵退的欄次嗎?
12366答:如果是適用免抵退政策,并已辦理了退(免)稅備案手續的出口企業,系統自動將開具的免稅的銷售額歸集到附表一第16、17欄,若企業除免抵退銷售額外,還有其他免稅項目,可手工將部分免抵退的銷售額修改至第18、19欄次。
Q7:附表二的第二欄與《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》第一欄的數據,稅額一致,但金額不一樣,差了幾分錢,怎么辦?
12366答:因附表二第一欄的金額、稅額是直接從底賬系統直接取數,而《本期抵扣進項稅額結構明細表》僅取數稅額,金額欄是由稅額倒擠出來的,所以有可能出現問題中稅額一致,而金額會有細微差額的情況,企業核對數據,稅額一致即可保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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